(1)小企业应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,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。
(2)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,以便日后追踪管理。
(3)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,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。
(4)小企业应当设置“应收票据备查簿”,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、号数和出票日期、票面金额、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、承兑人、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、到期日期和利率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,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,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。
本文关键词:衡水会计培训 衡水会计实操培训 衡水会计实务培训 衡水会计 衡水会计实践培训
|